2011年4月30日 星期六

女子逆駛撞傷人罰款代刑

賭場女職員被控於三年前逆向行駛撞傷一名的士司機,昨被初級法院裁定過失傷人罪名成立,准以罰款三萬七千五百元代刑,停牌八個月,如不繳付罰金將轉為一百五十天徒刑。民事賠償方面,保險公司需向的士司機賠償十萬○九千元。

涉案女被告尤穎,卅餘歲,被控於二○○八年二月七日駕駛私家車沿路氹連貫公路圓形地行駛,突然逆向行車與一輛的士迎頭相撞,的士司機被撞傷。

轉自: http://www.idreamx.com/read-htm-tid-24310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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